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可以按缺席审判;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:
1、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,可以缺席判决。
被告(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)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,可以缺席判决。
但如果是关于赡养、抚育、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,可以拘传被告。
2、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。
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,被告提出反诉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的传票后拒绝出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,可以缺席判决。
3、被告一方下落不明,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,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,导致双方感情淡化,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,大都判决离婚。
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,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,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,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,即便被告不出庭,亦可缺席判决。
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应该怎么走?
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夫妻一方起诉离婚,流程如下:1、携带起诉书、户口本、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到提起诉讼;2、经过审查之后会立案;3、立案之后开始审理——法官先做调解,调解不成的,作出宣判。
以上就是律师对起诉离婚流程的说明,您了解了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,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